基金簡稱 | 格林高股息優選混合A |
基金全稱 | 格林高股息優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
基金代碼 | 015289 |
基金類型 | 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
基金管理人 |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2年11月15日 |
投資目標 | 本基金在深入研究的基礎上,優選高股息、高分紅特征的上市公司股票進行投資,在嚴格控制風險并保證基金資產流動性的前提下,力爭獲取超越業績比較基準的長期投資回報。 |
投資范圍 |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境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創業板、科創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允許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標的股票、債券(包括國內依法發行和上市交易的國債、地方政府債、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次級債、可轉換債券、分離交易可轉債、可交換債券、央行票據、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包括超短期融資券)等)、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同業存單、銀行存款、股指期貨、國債期貨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并可依據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適時合理地調整投資范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 股票資產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為60%-95%,其中投資于港股通標的股票不超過股票資產的50%,投資于高股息主題相關證券資產的比例不低于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合約和國債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應當保持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其中現金不得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及應收申購款等;股指期貨、國債期貨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資比例依照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的規定執行。 如未來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對投資比例要求有變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做出相應調整。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港股通標的股票,基金可根據投資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場環境的變化,選擇將部分基金資產投資于港股或選擇不將基金資產投資于港股,基金資產并非必然投資港股。 |
投資策略 | 本基金充分發揮基金管理人的研究優勢,在分析和判斷宏觀經濟周期和金融市場運行趨勢的基礎上,自上而下調整基金大類資產配置和股票行業配置策略;在嚴謹深入的股票和債券研究分析基礎上,自下而上精選投資標的。 |
業績比較基準 | 中證紅利指數收益率*50%+中證港股通高股息投資指數收益率*30%+中債綜合(全價)指數收益率*20% |
風險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屬于混合型基金,其預期風險收益水平高于債券型基金和貨幣市場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還可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可能面臨港股通機制下因投資環境、投資標的、市場制度以及交易規則等差異帶來的特有風險。 |